GB6829-199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一般要求。包括:特性、正常工作条件、结构和性能要求、特性和性能的验证以及标志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至380V、额定电流至200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以下简称剩余电流保护器)。
标准号:GB 6829-1995
标准名称: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
英文名称: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95-04-06
实施日期:1996-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电工>>低压电器>>K31低压配电电器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电气工程>>电工器件>>2912050熔断器和其他过载保护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6829-1986;被GB/Z 6829-2008
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