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6675.4-2014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GB6675的本部分规定了玩具材料和玩具部件中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的最大限量要求、取样方法,以及测试试样的制备和提取程序。本部分规定的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要求适用于以下玩具材料:———色漆、清漆、生漆、油墨、聚合物涂层和类似的涂层(见81);———聚合物和类似材料,包括无论是否有纺织物增强的层压材料,但不包括其他纺织物和无纺布(见82);———单位面积最大质量不超过400g/m2 的纸和纸板(见83);———天然、人造或合成纺织物(见84);———玻璃/陶瓷/金属材料,但用于电气连接的铅焊剂除外(见85);———其他可浸染色材料,不管是否被浸染色(如木材、纤维板、硬纸板、骨头和皮革)(见86);———会留下痕迹的材料(如铅笔中的石墨材料和钢笔中的液体墨水)(见87);———软性造型材料,包括造型黏土和凝胶(见88);———用在玩具中的颜料,包括指画颜料、清漆、生漆、釉质粉及其他类似的固态或液态材料(见89)
标准号:GB 66754-2014
标准名称: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英文名称:Safety of toys—Part 4:Migration of certain element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4-05-06
实施日期:2016-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文教、体育、娱乐用品>>Y57玩具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文娱活动设备>>9720050玩具
替代以下标准:部分代替:GB 6675-2003
起草单位: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