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厂和变电站:1、3~600MW级机组的燃煤火力发电厂;2、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25~250MW级的简单循环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3、电压为35~50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及以上的变电站。
标准号:GB 50229-2006
标准名称: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英文名称:Code for design of fire protection for fossil fuel power plants and substation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6-09-26
实施日期:2007-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工程建设>>电力、核工业工程>>P60电力工程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100电站综合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50229-1996;被GB 50229-2019代替并废止
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发布单位:建设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