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23-2004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一9度地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
标准号:GB 50223-2004
标准名称: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英文名称: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 protection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4-06-18
实施日期:2004-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工程建设>>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P15工程抗震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的防护>>9112025地震和防振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50223-1995;被GB 50223-2008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布单位:建设部 国家质量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