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26-2008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

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4、313(3)、321、413、431、436、5110、582(2、6)、583(6)、594(2)、51110、5136、51311(2)、51312、7114、7116、801、803、807(1、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26-1989同时废止。
标准号:GB 50126-2008
标准名称: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
英文名称: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industrial equipment and pipeline insulation engineering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3-10
实施日期:2008-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工程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P30工业与名用建筑工程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9104001建筑物综合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J 126-1989
起草单位: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等
发布单位:建设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