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29-2003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装有电力传动,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表压为125MPa的活塞空气压缩机、螺杆空气压缩机和单机排气量小于等于500立方米每分钟的离心空气压缩机的新建、扩建的压缩空气站和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井下、洞内等特殊场所的压缩空气站和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
标准号:GB 50029-2003
标准名称: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英文名称:Code for design of compressed air station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3-04-15
实施日期:2003-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工程建设>>供热、供气、空调及制冷工程>>P47供气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75020;9104020
替代以下标准:GBJ 29-1990;被GB 50029-2014代替并废止
起草单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无锡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机械工业部第三设计研究院、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研究院、中机国际工程咨询设计总院、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电力公司中南电力设计
归口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