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23-199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9度地区的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抗震设防烈度一般情况下,可采用地震基本烈度
标准号:GB 50023-1995
标准名称: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英文名称:Standard for seismic appraiser of building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95-12-19
实施日期:1996-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工程建设>>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P15工程抗震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TJ 23-1977;被GB 50023-2009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