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8年版)

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标准号:GB 50011-2001
标准名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8年版)
英文名称: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building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工程建设>>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P15工程抗震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的防护>>9112025地震和防振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J 11-1989;被GB50011-2010代替并废止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布单位: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