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706.15-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GB4706本部分涉及的是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个人、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器具的安全。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构成危险源的器具,也在本部分的范围之内。
标准号:GB 470615-2003
标准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ppliances for sk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3-06-05
实施日期:2004-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4家用保健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170人体保健器具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470615-1996;被GB 470615-2008代替
起草单位:家电标准制订工作组
归口单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