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404.1-2008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

GB 4404的本部分规定了稻、大米、高粱、粟和黍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上述禾谷类作物种子,种子涵盖包衣种子和非包衣种子。 本部分为GB4404的第1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和种业发展新情况对GB4404.1—1996的修订,代替GB4404.1—1996。本部分与GB4404.1—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取消了依据种子纯度对杂交种子质量级别的划分;———修改了部分质量指标;———修订了检验规则。
标准号:GB 44041-2008
标准名称: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
英文名称:Seed of food crops - Part 1:Cereal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4-14
实施日期:2008-09-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农业、林业>>粮食与饲料作物>>B22禾谷类作物与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20植物栽培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44041-1996;被GB 44041-2008/XG1-2020代替
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四川省种子站、辽宁省种子管理局、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江苏省种子站、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吉林省种子总站等
归口单位: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