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别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标准号:GB 3095-1996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英文名称: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96-01-18
实施日期:1996-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环境保护>>环境质量标准>>Z50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20环境空气
替代以下标准:GB 3095-1982;被GB 3095-2012代替并废止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