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5116-2010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四氯乙烯干洗机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四氯乙烯溶剂的全封闭干洗机。四氯乙烯干洗机用于纺织品、皮制品、毛制品的工业干洗(包括洗染店)。本标准不适用于安置在公共场所的机器(如自助式机器):———使用四氯乙烯和低于大气压下工作的开启式干洗机;———隔离式机器;———整烫机(见GB251151和GB251156);———有自动门的机器;———辅助设备,如室内通风设备、蒸馏废物收集装置、外部水冷却系统或从蒸馏箱残液中回收四氯乙烯的补偿系统。本标准适用于在本标准发布之后所制造出来的干洗机。对于下面的情况,不给予专门的技术指导:———气动系统;———噪声;———洗涤含可能产生爆炸气体物料导致的危险(如含有低闪点溶剂的印刷机抹布);———被洗涤的物料可能含有导致四氯乙烯特性改变的“其他溶剂”,如出现泡沫或产生致癌物;———忽视人类工效学原理造成的危险;———机器保压的措施。
标准号:GB 25116-2010
标准名称:工业洗涤机械的安全要求 四氯乙烯干洗机
英文名称:Safety requirements for industrial laundry machinery—Dry-cleaning machines using perchloroethylene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9-02
实施日期:2011-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技术>>C68生产设备安全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060洗衣设备
起草单位:全国服装洗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服装洗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