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2757.1-2017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

本部分规定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M1、M2类和N1类车辆,不适用于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及仅可燃用其他单一燃料的车辆。
标准号:GB 227571-2017
标准名称: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
英文名称:Energy consumption label for light-duty vehicles—Part 1:For gasoline and diesel vehicle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05-12
实施日期:2018-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车辆>>车辆综合>>T0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道路车辆工程>>43020道路车辆综合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22757-2008
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