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9778-2005包装玻璃容器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不同容积玻璃容器铅、镉、砷、锑溶出量的允许限量。本标准适宜和于盛装食品、药品、酒、饮料、饮用水等直接进入人体的物料的各种包装玻璃容器。
标准号:GB 19778-2005
标准名称:包装玻璃容器 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
英文名称:Packaging glass containers—Release of lead cadmium arsenic and antimony—Permissible limit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5-05-23
实施日期:2005-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综合>>标志、包装、运输、贮存>>A82包装材料与容器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货物的包装和调运>>55100瓶、罐、瓮
替代以下标准:内容中盛装食品用玻璃制品部分被GB 48065-2016代替
起草单位:北京玻璃陶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