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9651.1-2005杂类灯座第l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本部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内装式杂类灯座(用于装有附录A所列各种灯头的普通照明光源、投影灯、泛光灯及街道照明灯),还适于用作检验灯在灯座中使用安全性的试验方法。本部分还适用于与灯具成为一体的整体灯座,但只涉及灯座的要求。本部分也适用于一个与螺口灯座类似的圆顶和外壳结为一体的灯座。这类灯座还应按照GB 17935—1999的8.4,8.5,8.6,9.3,10.7,11,12.2,12.5,12.6,12.7,13,15.3,15.4,15.5和15.9要求进一步进行试验。带有灯罩紧固环用的筒形螺纹灯座,应符合IEC 60399的要求。对管形荧光灯灯座、螺口灯座和卡口灯座的要求有单独标准。
标准号:GB 196511-2005
标准名称:杂类灯座 第l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英文名称:Miscellaneous Lampholders-Part1: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5-01-18
实施日期:2005-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电工>>电气照明>>K74灯具附件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电气工程>>电灯及有关装置>>2914010灯头和灯座
替代以下标准:被GB 196511-2008代替
起草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
归口单位: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