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176-2007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III阶段)

本标准规定了两轮或三轮轻便摩托车工况法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要求、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本标准规定了两轮和三轮轻便摩托车第Ⅲ阶段型式核准的要求、生产一致性检查和判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整车整备质量不大于400kg、发动机排量不大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装有点燃式发动机的两轮或三轮轻便摩托车。
标准号:GB 18176-2007
标准名称: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III阶段)
英文名称: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of pollutants from mopeds on the running mode(CHINA stage Ⅲ)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7-04-25
实施日期:2008-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64流动污染源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50移动源排放限值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18176-2002;被GB 18176-2016代替并废止
起草单位: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总公司、上海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467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