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7510-2008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

2025-06-28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 17510-1998 废止。新申请型式检验的装置,应符合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和后牌照灯有关配光性能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和后牌照灯。在本标准中,上述各种信号灯也称为装置。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 R50-2004《关于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和牌照灯认证的统一规定》,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主要差异如下:——删除了管理条款;——删除了“制造厂一致性检验的最低要求”附件;——牌照板的尺寸和测量点根据我国国情相应更改。主要技术要求,如:一般技术要求、发光强度、光色和试验方法则与上述法规一致。本标准代替GB 17510-1998《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与前版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前版32和42中转向信号灯的分类与限值;——删除了前版33中原有的1类和2类牌照板的尺寸规格;——修改了前版42制动灯的最大限值;——修改了前版51中前位灯的光色要求;——修改了前版91中不同型式的判定原则;——增加了与前照灯混合的前位灯的最大限值;——增加了对多个安装位置的灯具的检测要求;——增加了非灯丝灯泡信号灯的检测要求;——增加了闪烁工作的灯具的检测要求。

标准号:GB 17510-2008

标准名称: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

英文名称:Photometric characteristics of light-signalling devices for motorcycle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11-10

实施日期:2009-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车辆>>车用电子、电气设备与仪表>>T38照明与信号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道路车辆工程>>道路车辆装置>>4304020照明、信号和报警设备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17510-1998

起草单位:上海汽车灯具研究所、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GB17509-2008汽车及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GB17510-1998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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