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7422-1998液化气体船水上过驳作业安全准则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气体船水上过驳作业所应具备的基本安全条件。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液化气体水上过驳作业的经营人、船舶及有关单位和人员。本标准所指的液化气体仅限于液化石油气(丙烷、丁烷)、氨和丙烯。
标准号:GB 17422-1998
标准名称:液化气体船水上过驳作业安全准则
英文名称:Safety STANDARD of ship to ship transfer operations of liquefied gas carriers on water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98-07-05
实施日期:1999-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公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路运输综合>>R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300危险品防护
替代以下标准:被GB 18180-2010代替
起草单位:广东省珠海海上安全监督局
归口单位:交通部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