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7055-1997车间空气中砷及其无机化合物卫生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空气中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砷化氢除外)的最高容许浓度及其监测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使用砷及其无机砷化合物的各类企业。
标准号:GB 17055-1997
标准名称:车间空气中砷及其无机化合物卫生标准
英文名称:Health STANDARD for arsenic and its inorganic compounds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7-01-01
实施日期:1998-01-02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2劳动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30工作场所空气
替代以下标准:TJ 36-1979相应部分;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6号
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
归口单位:卫生部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