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6895.7-2000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第704节:施工和拆除场所的电气装置

本节的特定要求适用于以下工程中的临时性电气装置:新建筑物的施工工程;现有建筑物的维修、改造、扩建或拆除工程;公共设施工程;土方工程;其他类似工程。本标准不适用于IEC出版物60621标准所涉及的电气装置或露天采矿使用的设备有类似性质的其他电气装置。建筑物的局部改造,例如扩建、大修或拆除,在其施工期间是类似用于施工场所的,因此这类工程需按临时性电气装置的规定执行。对于施工场所的行政管理设施(办公室、衣帽间、会议室、小卖部、餐厅、宿舍、厕所等),IEC出版物60364第1~第6部分中的通用规定都是适用的。
标准号:GB 168957-2000
标准名称: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4节:施工和拆除场所的电气装置
英文名称: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of buildings--Part 7: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installations or locations--Section 704: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site installtion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0-10-17
实施日期:2001-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建材>>建筑构配件与设备>>Q77建筑电器与防灾器材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9014050
替代以下标准:被GB 168957-2009代替
起草单位: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
归口单位: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