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6690-2008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

2025-06-28

本标准是对GB 16690-1996《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的修订。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悬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以纤维增强塑料或铝合金制作的区徽。以印刷等工艺制作的其他材质的平面区徽图案亦应参照本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本标准与GB 16690-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原标准中附录A、附录B修订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标准号:GB 16690-2008

标准名称: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

英文名称:Regional emblem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6-19

实施日期:2009-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综合>>基础标准>>A22术语、符号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图形符号>>0108010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16690-1996

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深圳市海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颜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GB16690-1996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
GB16689-1996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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