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4500-2002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2025-06-28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生产、收集、预处理、整备、运输、贮存、处置与排放等各个阶段以及退役和环境整治等有关活动的管理目标和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燃料循环各环节和核技术应用与铀、钍半生矿开发利用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其他实践所生产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亦可参照执行。

标准号:GB 14500-2002

标准名称: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英文名称:Regulations for radioactive waste management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2-08-05

实施日期:2003-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能源、核技术>>辐射防护与监测>>F75放射性三废处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能源和热传导工程>>核能工程>>2712099有关核能的其他标

替代以下标准:GB 14500-1993

起草单位: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归口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GB14512-19931:1000000地形图编绘规范及图式
GB14500-1993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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