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4196.3-2008白炽灯安全要求第3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

GB14196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在250V 以下用于下述用途的单端和双端卤钨灯的安全要求:● 投影(包括电影放映和静止投影);● 摄影(包括摄影棚);● 泛光照明;● 特殊用途照明;● 一般用途照明;● 舞台照明。本部分不适用于GB141962中所规定的,用于替代传统钨丝灯的普通照明用单端卤钨灯。
标准号:GB 141963-2008
标准名称:白炽灯 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
英文名称:Incandescent lamps - Safety specifications - Part 3: Tungsten-halogen lamps (non-vehicle)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6-13
实施日期:2009-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电工>>电气照明>>K71电光源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电气工程>>电灯及有关装置>>2914020白炽灯
起草单位: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