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3511-1999配装眼镜

本标准规定了配装眼镜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根据验光处方定配的眼镜和批量生产装成的老视眼镜。本标准不适用于渐变焦点和其他特殊用途的眼镜。
标准号:GB 13511-1999
标准名称:配装眼镜
英文名称:Assembled spectacle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99-08-01
实施日期:2000-0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工艺美术品与其他日用品>>Y89其他日用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1104070眼科设备
替代以下标准:GB 13511-1992;被GB 135111-2011代替
起草单位:轻工部玻璃搪瓷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