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251.1-1989工作场所的险情信号险情听觉信号

本标准规定了险情听觉信号的安全要求、测试方法和设计准则。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特别是高声级环境噪声工作场所;他不适用于用语言表达的危险警告(例如呼喊、扬声器广播等)。公害和公共交通运输等方面的专门规定不受本标准的影响。
标准号:GB 12511-1989
标准名称:工作场所的险情信号 险情听觉信号
英文名称:Danger signals for work places-Auditory danger signal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89-02-02
实施日期:1989-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综合>>基础学科>>A42物理学与力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320预警和报警系统
替代以下标准:被GB/T 12511-2008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综合标准化与编码所
归口单位: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