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1217-1989核设施流出物监测的一般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核设施流出物的监测目的、编制监测计划的原则和要求、采样和测量技术要求以及测量结果的记录、报告和存档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步及处理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所有核设施的流出物监测。
标准号:GB 11217-1989
标准名称:核设施流出物监测的一般规定
英文名称:The regulations for monitoring effluents at nuclear facilitie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89-03-16
实施日期:1990-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Z33放射性物质与放射强度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能源和热传导工程>>核能工程>>2712030裂变物质
起草单位:中国原子能科研院
归口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