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9037.1-1988相片传真机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在电话通路上工作的相片传真机(黑白、模拟),包括相片传真发送机(以下简称发送机)。发送机主要用来发送含有连续色调的固定图象,它是将图象转换为电信号的设备。接收机是接收发送机所发送的传真传号,并在传真照相纸(正片)或感光胶片(负片)上复制含有连续色调图象的设备。开放相片传真的电话通路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本标准是相片传真机设计、生产、验收和使用的共同技术依据,也是制订各类相片传真机有关标准的依据。本标准主要技术要求是参照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T·1(1984)建议书制定的。
标准号:GB/T 90371-1988
标准名称:相片传真机技术条件
英文名称:The specifications for photographic facsimile apparatu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88-04-13
实施日期:1988-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通信、广播>>通信设备>>M39传真电报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3304070
替代以下标准:作废;
起草单位:兴安通信设备厂
归口单位:信息产业部(通信)
发布单位:信息产业部(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