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60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63m/s的电力驱动强制式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以及额定速度不大于10m/s的液压电梯。对于额定速度大于60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杂物电梯。特殊情况(如适用于残障人员、火灾情况、潜在的爆炸环境、极端的气候条件、地震情况或运输危险物品等)使用的电梯,除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按照相应标准的附加要求确定报废技术条件。
标准号:GB/T 31821-2015
标准名称: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discard of the main parts of lift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07-03
实施日期:2016-0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建材>>建筑构配件与设备>>Q78电梯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中的设施>>9114090
起草单位: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等
归口单位: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6)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