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2422-2008通信记录媒体的回收处理要求

随着中国通信技术的提高,通信记录媒体的更新换代在逐步加快,出现了大量的废弃的通信记录媒体需要回收处理。这些通信记录媒体在废弃之后,如处置不当,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为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通信记录媒体的回收流程和处理方式,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既考虑了通信记录媒体的实际使用情况,又考虑到与国家法规和监管的相关要求相衔接,结合行业的现状、经济与技术上的可行性,制定出通信记录媒体的回收处理要求。本标准规定了与通信记录媒体回收处理有关的保密要求与环保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级用户中使用到的通信记录媒体产品。
标准号:GB/T 22422-2008
标准名称:通信记录媒体的回收处理要求
英文名称:The requirements for recycling and treatment of communication record media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10-07
实施日期:2009-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71一般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废物>>1303010固态废物
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
归口单位: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