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8489-2008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线路用电容器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电容量不低于01μF、无功功率不超过25kvar、能持续承受交流电压的自愈式和非自愈式电容器的要求,电容器用于工作频率为50Hz或60Hz,海拔不超过3000m的放电灯线路
标准号:GB/T 18489-2008
标准名称: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线路用电容器 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英文名称:Capacitors for use in tubular fluorescent and other discharge lamp circuits - General and safety requirement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12-30
实施日期:2010-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电工>>电气照明>>K74灯具附件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电气工程>>电灯及有关装置>>2914030荧光灯、放电灯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B 18489-2001;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
起草单位:安徽源光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4)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