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11-1999城市公共交通主要保修设备配备公共汽车修理厂

2025-06-28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专业标准和清理整顿后应转化的国家标准的通知》(质技监督局标函(1998)216号)要求,建设部对1992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复建设部归口的国家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项目及1992年以前建设部批准发布的产品标准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和审核。建设部以建标(1999)154号文《关于公布建设部产品标准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对ZB P52 0013-91((城市公共交通主要保修设备配备公共汽车修理厂》标准予以确认、发布,新编号为CJ/T 11-19990。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车修理厂主要保修设备配备标准,其设备配备数量和设备种类,可随设备功能的组合或分解作适当调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车修理厂。

标准号:CJ/T 11-1999

标准名称:城市公共交通主要保修设备配备 公共汽车修理厂

英文名称:Allocated standard of maintenance facilities for urban public transportation—Repair workshop of buses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9-06-04

实施日期:1999-06-04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R1  工程建设>>城乡规划与市政工程>>P51城市交通工程

替代以下标准:原标准号ZB P520013-1991

起草单位:重庆市公用事业设计研究所

归口单位:北京市公共交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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