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63-2017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

本标准规定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设计、捕获、著录的一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档案馆、机关、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描述、管理以卷、件为管理单元的录单录像类电子档案,经数字化转换成形式的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副本的管理可参照执行。
标准号:DA/T 63-2017
标准名称: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
英文名称:Metadata specification for digital audio and audio-visual records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08-02
实施日期:2018-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综合>>经济、文化>>A14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信息学、出版>>0114020信息学
起草单位:江西省档案局
归口单位:国家档案局
发布单位:国家档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