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5226-2005火力发电厂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电力网络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network computerized monitoring and control system,以下简称NCS)时,设计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单机容量为125MW 及以上、出线电压220kV及以上的新建火力发电厂电力网络宜采用计算机监控。当机组电气系统的监控由DCS实现时,电力网络部分宜采用计算机监控,使其与全厂自动化水平协调一致。对涉外工程及同等容量的扩建、改建电厂或单机容量为125MW 以下的中小型电厂可参照使用。
标准号:DL/T 5226-2005
标准名称:火力发电厂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英文名称:Technical rule for designing network computerized monitoring and control system in fossil fuel power plant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5-02-14
实施日期:2005-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工程建设>>电力、核工业工程>>P61发电站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100电站综合
替代以下标准:被DL/T 5226-2013代替
起草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
归口单位: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委会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