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647-2004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2025-06-28

本标准规定了电站锅炉、热力系统压力容器和主要汽水管道在设备制造、安装、在役等三个阶段检验工作的内容和相应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燕汽压力等于或大于38NM 发电锅炉、火力发电厂热力系统压力容器和主要汽水管道。倾定燕汽压力小于3 fau 的电站锅炉、热力系统压力容器和主要汽水管道可今照执行。本标准适用于下列范围部件的检验:a)锅炉本体受压元件、部件及其连接件:b)锅炉范围内份道;c)锅炉安全保护装f及仪表;d)锅炉主要承,结构;e)高压和低压加热器、压力式除妞器、各类扩容器等热力系统压力容器;e) 主 燕汽 管道、高温和低温再热燕汽管道、主给水管道、高压和低压旁路管道等压力管道。

标准号:DL 647-2004

标准名称: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英文名称:Inspection code for 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 in thermal power plant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4-03-09

实施日期:2004-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能源、核技术>>电力>>F25电力安全监察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100电站综合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DL 647-1998;强制性转换为推荐性的标准公告: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7年第4号

起草单位: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公司、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望亭发电厂、江苏省电力公司,上海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电力行业电力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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