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13-2006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型号编制、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和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悬挂式七氟丙烷(HFc-227ea)气体灭火装置、悬挂式六氟丙烷(HFC-236fa)气体灭火装置、悬挂式卤代烷1301灭火装置。使用其他气体灭火剂的装置也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悬挂式卤代烷1211灭火装置。
标准号:GA 13-2006
标准名称: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
英文名称:Hanging gaseous fire extinguishing equipment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6-03-06
实施日期:2006-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消防>>C84消防设备与器材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10灭火
替代以下标准:GA 13-1991;调整为XF 13-2006;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 2020年第5号
起草单位: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2)
归口单位: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