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426.4-2008指纹数据交换格式第4部分:现场指纹信息记录格式

GA 426《指纹数据交换格式》分为14个部分,本部分为GA 426的第4部分。本部分代替GA 426-2003《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文件格式》中的附录B(规范性附录):第2类逻辑记录 发送现场指纹数据。未被代替的纳入GA 426-2008《指纹数据交换格式》的其他部分。本部分规定了指纹数据交换文件中现场指纹信息记录的格式。本部分适用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间的现场指纹信息交换。本部分与GA 426-2003的附录B(规范性附录)相比有如下变化:——修订了现场指纹文字信息数据项内容和格式;——增加了协查管理数据项;——删除了附录E(规范性附录)ANSI的信息交换编码,分隔符的定义修改为直接引用GB/T 1988-1998。
标准号:GA 4264-2008
标准名称: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4部分:现场指纹信息记录格式
英文名称:Fingerprint data exchange format—Part 4:Latent record ddescription data format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7-24
实施日期:2008-07-24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2犯罪鉴定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ICS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替代以下标准:部分代替GA 426-2003
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江苏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等
归口单位: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信息分技术委员会(SAC/TC
发布单位:公安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