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481-2004排烟阀(口)

2025-06-28

本标准规定了排烟阀(口)的产品分类、规格、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使用说明书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地下工程)防排烟系统中使用的排烟阀(口)。

标准号:GA 481-2004

标准名称:排烟阀(口)

英文名称:Smoke damper(vent)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4-03-29

实施日期:2004-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建材>>建筑构配件与设备>>Q76建筑暖通、空调器材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中的设施>>9114030通风和空调系统

替代以下标准:被GB 15930-2007替代

起草单位: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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