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526-2005监室门

本标准规定了解监室门的技术要求、安装要求、试验准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公安、安全、部队所管辖的看守所使用的监室门的生产、检验和贸易等。
标准号:GA 526-2005
标准名称:监室门
英文名称:Supervision building doors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5-01-04
实施日期:2005-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替代以下标准:被GA 526-2010代替
起草单位: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福建省公安厅监管处、江苏省公安厅监管总队
归口单位:公安部监所管理局
发布单位:公安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