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787-2008指纹图像数据转换的技术条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 4259-2003《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基础技术规范 第9部分:指纹图像数据转换的技术条件》。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A 4259-2003废止。本标准规定了指纹图像数据的来源、大小和表示格式。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的指纹图像数据。本标准与GA 4259-2003相比有如下变化:——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指纹图像来源;——将“图像采用规格”修订为“图像采集及提取特征面积”。
标准号:GA 787-2008
标准名称:指纹图像数据转换的技术条件
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converting fingerprint image data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8-07-24
实施日期:2008-07-24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2犯罪鉴定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ICS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GA 4259-2003废止;被GA 787-2010代替
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江苏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零七所等
归口单位: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信息分技术委员会(SAC/TC
发布单位:公安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