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5070-2003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

本规范适用于电视演播室、电教演播室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灯光系统:包括悬吊装置、灯具、布光设备、调光设备、电缆、灯光低压配电柜(盘)的施工及验收。凡制作电视图象的场所均可参照执行。
标准号:GY 5070-2003
标准名称: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TV studio lighting system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3-08-04
实施日期:2003-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工程建设>>原材料工业及通信、广播工程>>P77广播、电影、电视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成像技术>>37060电影
起草单位: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
归口单位: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