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1029-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中,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产污设施或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本标准未作规定,但排放养殖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的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执行。
标准号:HJ 1029-2019
标准名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9-06-14
实施日期:2019-06-14
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湖南农业大学业、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