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1117-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合金、电解锰工业

本标准规定了铁合金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铁合金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系统中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铁合金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铁合金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铁合金排污单位中,执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的烧结机、球团焙烧等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HJ846)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铁合金排污单位的其他生产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执行。
标准号:HJ 1117-2020
标准名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合金、电解锰工业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 Ferroalloy and electrolytic manganese industry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03-04
实施日期:2020-03-04
替代以下标准:内容中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土壤、地下水管理要求)被HJ 1200-2021代替
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铁合金工业协会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