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5333-1999电动湿式磨光机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湿式磨光机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环境条件下用安全工作线速度大于或等于30m/s(陶瓷结合剂)或35m/s(树脂结合剂)的杯形系砂轮,对水磨石板,混凝土等进行注水磨削作业的单相串激电动湿式磨光机(以下简称湿磨机)。
标准号:JB/T 5333-1999
标准名称:电动湿式磨光机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99-08-06
实施日期:2000-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电工>>电气设备与器具>>K64电动工具
替代以下标准:JB 5333-1991;被JB/T 5333-2013替代;
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全机械电子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