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20033-2004热风循环烘箱
本标准规定了热风循环烘箱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加热温度为60℃~140℃、工作容积为05m3~15m3的蒸汽加热及电加热方式的热风循环烘箱。
标准号:JB 20033-2004
标准名称:热风循环烘箱
英文名称:Hot air circle oven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4-02-05
实施日期:2004-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制药、安全机械与设备>>C92制药加工机械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1112030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YY 0026-1990;被JB/T 20033-2011代替
起草单位:常州市范群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制药装备标委会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