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5517-1991光学仪器电气防护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光学仪器在电气防护方面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在温度为5~35℃,湿度为45%~85%RH条件下工作的仪器。
标准号:JB 5517-1991
标准名称:光学仪器 电气防护基本安全要求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1-07-16
实施日期:1992-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仪器、仪表>>光学仪器>>N30光学仪器综合
替代以下标准:按GB 47931-1995相关规定执行
归口单位:上海光学仪器所
发布单位:上海光学仪器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