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692-1998反渗透水处理装置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壳体

本标准规定了反渗透水处理装置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以下简称玻璃钢)压力壳体的分类、标记、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以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为增强材料,环氧树脂为基体,用缠绕工艺制成的反渗透水处理装置用玻璃钢压力壳体其长期使用温度范围在-10℃~+500℃。
标准号:JC 692-1998
标准名称:反渗透水处理装置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壳体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8-07-16
实施日期:1999-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建材>>建材产品>>Q23纤维增强复合材料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橡胶和塑料工业>>83120增强塑料
替代以下标准: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7年(第11号)
起草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哈尔滨玻璃钢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