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41-1987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为保证文化馆建筑设计质量,使文化馆建筑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文化馆建筑设计。群众艺术馆、文化站等可参照执行。
标准号:JGJ 41-1987
标准名称: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87-12-18
实施日期:1988-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工程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P33居住与公共建筑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9104010公共建筑物
替代以下标准:被JGJ/T 41-2014代替并废止
起草单位:吉林省建筑设计院
发布单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