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1620-2004电动草坪割草机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草坪割草机的术语、型号编制方法、基本要求、技术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运。本标准适用于单相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且电动机额定功率不大于3kW的旋刀电动草坪割草机(以下简称电动草坪割草机)。本标准未涉及电动草坪割草机对其他用电设备产生电磁干扰的影响。
标准号:LY/T 1620-2004
标准名称:电动草坪割草机
英文名称:Electricmotion lawn mower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4-11-03
实施日期:2004-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农业、林业>>农、林机械与设备>>B95营林机械与机具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农业>>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6506080林业设备
替代以下标准:被LY/T 1620-2012代替
起草单位: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