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751-2017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的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包括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芝麻油、亚麻籽油、葵花籽(仁)油、玉米油、油茶籽油、米糠油、核桃油、红花籽油、葡萄籽油、橄榄油、牡丹籽油、棕榈(仁)油、沙棘籽油及食用调和油等。
标准号:NY/T 751-2017
标准名称:绿色食品 食用植物油
英文名称:Green food—Edible vegetable oils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17-06-12
实施日期:2017-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14油脂加工与制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6520010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NY/T 751-2011;被NY/T 751-2021代替
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等
归口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布单位:农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