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5291-2004无公害食品咸鱼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咸鱼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准适用于以海水类为原料、经盐腌、晒干(烘干)后的制品,以淡水鱼为原料生产的咸鱼可参考本标准。
标准号:NY 5291-2004
标准名称:无公害食品咸鱼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4-01-07
实施日期:2004-03-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农业、林业>>水产、渔业>>B51海水养殖与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食品技术>>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6712030鱼和水产品
替代以下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施行(即废止)
起草单位:中国水产品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发布单位:农业部
